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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意见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

2013-05-06江苏省科协本文被阅读过15522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日前,江苏省科协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优化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资源,促进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丰富青少年校内外科技实践活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科技后备人才。

  《意见》提出,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是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奠基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青少年学生科学素质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意见》要求,要加快构建青少年科学教育工作体系,市、县(市、区)成立青少年科技中心、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等工作机构,加强对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要建立青少年科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科学课程,城市和农村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参与率分别达100%和85%以上。要加强资源整合,培育和发展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品牌活动,建立科技辅导员培训、考核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和专、兼职相结合的科技辅导员队伍,确保江苏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意见》强调,积极实施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齐开足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等课程,演示实验开出率达95%以上,分组实验开出率达90%以上,并确保中小学生每学期在校参加科技活动的时间不少于4课时。全面实施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与选拔工程,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计划,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着力打造青少年主题科普教育活动品牌,开展青少年主题科普活动、科普教育进农村学校系列活动、关爱留守、流动青少年的系列科普活动,组织“流动科学馆进校园”和“科技大篷车”等活动,激发青少年学习科学知识的兴趣,引导和鼓励他们开展探究性学习。大力提升科学教育基础能力,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科学课程教师的培养和配备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创新青少年科普教育阵地建设,推进校内外科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工程。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青少年科学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青少年科学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要落实经费保障,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将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用于各地青少年学生科技类场馆建设及开展公益活动补助。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全省中小学校创建“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和评选表彰“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十二五”期间,全省创建300所“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评选300名“江苏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和300名“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创建300个“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认定100个“省青少年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和省青少年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实行年度考核排序和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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