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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湖北召开

2010-07-08中国科协科普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本文被阅读过8531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7月3日至7月5日,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和中国科协科普部共同主办的县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湖北省荆州市召开。全国30个试点县(市、区)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副主任单长勇主持。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高勘、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校外教育处处长吕同舟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科协,湖北省教育厅,荆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山西省太谷县、江苏省宝应县、山东省肥城市、广西融水县、重庆市万州区和湖北省公安县等6位代表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本地区开展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校外处处长吕同舟回顾了试点工作启动后的进展情况,希望通过经验交流和实地考察,参与试点工作的有关单位能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想。他要求,参与试点工作的省级部门应形成共识,将有关工作纳入本省的工作规划中,加强对试点县(市、区)的指导。通过试点工作,教育部门应充分利用科协的系统优势,积极引进科协的科普资源,为当地的青少年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培养国家科技人才做出贡献。
  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高勘最后进行大会总结,他指出:试点县(市、区)应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解决科普教育活动项目缺乏、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的有效衔接、提升科普教育功能等问题;试点县(市、区)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探索科普教育共建共享模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强指导,扩大本地区试点覆盖面,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推广好的工作模式,推动科普教育共建共享工作深入发展。高勘表示,今后中国科协将继续为试点县提供科普资源服务,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2008年10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和中国科协科普部共同启动了“县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2009年9月,试点范围扩大至山西、内蒙古、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云南、贵州、西藏、宁夏等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个县(市、区)。今后将在上述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将试点所在的地(市)所取得的经验推广到其他县,将所在的省所取得经验推广到其他地区。中国科协将重点为试点地区提供科普展教资源服务,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大会交流结束后,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湖北省公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杨家厂镇校外活动分站及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实地学习了公安县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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