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甘青科发〔2012〕20 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
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各市、州科协及有关单位: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定于2012年8月10日—16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特市举行,主题为:创新体验 成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到时间和地点
8月10日在银川报到,参赛学生和领队入住宁夏税务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凤凰北街312号),参赛科技辅导员住银川市太阳神大酒店(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23号)。为方便参赛代表报到入住,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我省参赛人员将在兰州集中,统一组织赴银川市报到参赛。
报到时间:2012年8月9日15︰00-15︰30
报到地点:甘肃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二、报到注册与参赛费用
参赛的学生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200元,领队每人交纳注册费800元,科技辅导员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大赛期间食宿和相关活动费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早到或晚退的食宿费和路费自理。
二、 大赛的展示活动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及展示活动设在银川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展示内容分为青少年创新成果项目展示、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展示、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获奖作品展示、科技实践活动获奖作品展示等。 我省入围参加全国终审的科学竞赛项目10项(见附件1),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2项(见附件2),大赛期间进行集中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4项(见附件3)。展示要求如下:
1、 青少年创新成果项目展示
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确认自己的展位。
布展: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代表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检查,通过后发放《安检合格表》。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2、科技辅导员板块展示
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2)确认自己的展位。
布展: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不得出现专家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不准展示。
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代表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检查,通过后发放《安检合格表》。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3、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4、科学幻想画展示
经过专家评选,获得全国一等奖的科幻画作品将由组委会在决赛期间进行集中展,统一布展。
四、竞赛评审形式
决赛阶段,参赛选手(含科技辅导员)将参加公众展示、封闭问辩、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等环节。如不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认真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4),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7月15日前传真至甘肃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传真号:0931-8186905),同时电子版报名表和参赛代表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发至
gskjgqsb@126.com邮箱(
2寸电子版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注明姓名,)。 2、请所有参赛选手带齐一些必备的药品、换洗衣物及雨具,所有参赛选手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应着正式服装。
六、大赛日程安排
大赛决赛的日程安排见附件5,如有变动以大赛指南上的日程为准。
联系人:张 平 王吉泰 马 宁
联系电话:0931—8186903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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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二十七届 全国大赛 决赛 通知
甘肃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2012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