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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十三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2018-07-11本文被阅读过12348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相关盟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

    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将于2018年8月14-20日在重庆市举办,现将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代表团组成
  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由参赛代表和领队组成。参赛代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代表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代表(名单见附件1)。领队由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担任。
  参赛代表须于2018年7月16—18日在线填写参赛回执(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完成参赛确认和信息反馈,并打印参赛报到单。回执信息将直接作为竞赛组织和评审工作的依据,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集合、报到与住地
  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将在呼和浩特市集合后,统一前往重庆参赛。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和行程安排稍后通知。
  如有特殊情况,参赛代表可申请8月14日自行前往住地进行报到注册和不随队返回(青少年代表需监护人陪同),往返途中安全责任自负,大赛组委会将不安排接送站。

学生住地:重庆市悦来温德姆酒店(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滨江大道86号)。

科技辅导员住地:重庆华辰酒店(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百果路33号)。

  三、参赛费用
  参赛代表往返交通费自理,竞赛期间住宿费到组委会统一安排的驻地自行交纳,参赛学生每人交纳注册费600元,领队、参赛科技辅导员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如早到或晚退,产生的相关食宿费自理。

参赛代表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注册费,由所在地科协核实后于7月17日前将申请函扫描件发至我中心邮箱,大赛组委会将及时反馈减免批复结果。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展馆
  主展馆:重庆国际博览中心N2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会展城)。

    (二)活动日程和要求
  本届大赛活动主要包括项目问辩、开幕式、专项奖颁奖晚会、闭幕式、科教论坛、国际青少年科技交流、科学工作坊、科技参观等(具体日程见附件2,如有变动以现场《大赛活动指南》为准)。
  参赛选手须穿着正装参加项目问辩和闭幕式,少数民族选手可着民族服装。不参加项目问辩的参赛选手,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布展
  布展时间为:8月14、15日全天。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并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展位。  

    2.布展:布展须按照《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的要求,由参赛选手本人完成。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  

根据竞赛规则,参赛选手须将研究项目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材料带到比赛现场,问辩时向评委展示。  

    3.安全检查: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完成布展后,参赛选手持胸卡到展厅内查询机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排序依次对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项目获得《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不能参赛。
  五、安全要求
  参赛代表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要求,按照组委会统一要求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如发现违规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 强

    联系电话:15384716076

    电子邮箱:1804291222@qq.com

 

    附件:1.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入围项目清单
          2.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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