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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14〕39号

2014-10-20本文被阅读过16003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加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适应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和变化的需要,鼓励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充分发掘和合理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中国科协制定了《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部:刘  俊
  联系电话:010-68788575
  电子邮箱:kpbtjc@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普部(100863)

  附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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