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文件通知 > 内蒙古 >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关于举办第三十届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4-11-18本文被阅读过14659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盟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

  为了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展示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内蒙古自治区科协、教育厅、科技厅、环保厅共同主办的第三十届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拟定于2015年1月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和目的、规则与内容
  (一)宗旨和目的
  为全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二) 活动规则
  大赛完全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组织实施。
  (三) 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系列活动包括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获奖作品展览、青少年科学影像节。 
  二、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科协、教育厅、科技厅、环保局共同成立本届大赛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
  全区大赛是在各盟市组织竞赛活动的基础上举办的,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大赛活动。各盟市应认真按照《章程》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大赛工作,确保大赛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三、申报
  各盟市申报名额和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四、评审和奖励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规则,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初评委员会对入围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初评,在进入终评的作品中选拔优秀作品入围终评答辩。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决赛在呼和浩特市进行,进入终评30-50%的项目以学科为单位进行公开展示及答辩,选手要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本届竞赛活动青少年模块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优秀科幻画一、二、三等奖,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一、二、三等奖;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优秀作品奖;科技辅导员板块设立优秀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由各盟市大赛组织单位推荐基层单位学校参加评选;盟市优秀组织单位,由全区青少年创新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盟市大赛工作总结、参赛情况评比确定。
  五、公示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结果将在大赛结束24小时内上网公示,公示期一个月,各盟市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参赛选手上网核对项目信息,如有疑问,应在公示期内向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提交具名纸质申诉材料。
  六、网址
  本届活动的竞赛规则、项目申报书及各类推荐表格、登记表格及大赛评审结果公示,请登录内蒙古青少年科技创新网查阅、下载。
  网址:http://neimenggu.xiaoxiaotong.org
  各盟市级竞赛组织机构应将此网站告知所有参赛选手和辅导教师,便于他们及时了解大赛活动的最新讯息。
 
联 系 人:王玮
电    话:0471-6961424
地    址: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0号
邮    编:010020
电子邮箱:nmycc@163.com
    
附件:
第三十届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第三十届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书
文章主题词:
    在线咨询
    姓  名*
    身  份
    单  位*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属类别
    回复方式*
    咨询主题*
    咨询内容*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