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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发改高技〔2008〕3086号,以下简称《科普设施规划》)提出的“研究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促进科普基础设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开展全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了解全国各级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总体情况,对科普基础设施的发展现状、发展能力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评价,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建议和决策依据,促进科普基础设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立全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状况数据库,形成《全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报告》。
   (二)工作原则
    全面与重点相结合。争取覆盖各个层级、各种类型,全面了解全国科普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对目前难以了解全面情况的,针对重点领域和指标进行重点评估。
    短期与长期相结合。既要能够对全国科普基础设施的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又要能够对长远发展作出基本判断。
    评价与指导相结合。既要对全国科普基础设施的发展状况提出评价意见,也要为指导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二、调查范围及方式
    2009年度全国科普基础设施专项调查的范围及主要方式是:
   (一)科技类博物馆专项调查
    调查范围:全国县级以上(含县级)名称为科技馆、科学中心的科普场馆;县级以上(含县级)自然类科学博物馆;县级以上(含县级)行业(专业)科技博物馆等。
    调查方式:由县(市)级科协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所有科技类博物馆填报《科技类博物馆监测评估调查表》(见附件2);由地(市)级科协审核后报省级科协,省级科协收齐后报中国科协;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中国科技馆等将配合开展辅助调查,进行全国汇总。
   (二)科普教育基地专项调查
调查范围:
    ——国家级:由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由中国科协与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由其他有关方面(国家部委、全国学会等)正式认定的国家级行业科普基地。
    ——省(区、市)级:由省(区、市)科协命名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由省(区、市)科协与科技、宣传、教育等部门联合命名的“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地(市)级:由地(市)科协命名的地(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含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已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中,属于科技类博物馆的科普场馆只需填报《科技类博物馆监测评估调查表》。省级和省以下科协没有参与认定的其他基地,暂不纳入调查范围。
    调查方式:由省、地(市)级科协逐级负责本级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的调查并填报《科普教育基地监测评估调查表》(见附件3);国家级命名的、属地在地(市)的,由地(市)级科协填报,省级科协核准。国家部委、全国学会等命名的国家级行业科普基地,由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组织相关全国学会开展填报工作。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还将同时开展个案调查研究。
   (三)科普大篷车专项调查
    调查范围:由中国科协配发给各地的科普大篷车;各级科协组织自行研发的科普电影放映车、科普宣传车等流动科普设施;其他有关部门研发的具有科普功能的流动设施。
    调查方式:由省、地(市)、县(市)级科协逐级填报本级《科普大篷车等流动科普设施监测评估调查表》(见附件4)。为详细了解科普大篷车的运行和管理情况,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将同时开展个案研究。
   (四)全国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专项调查
根据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推进全国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建设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函础字〔2009〕13号)的精神,另行开展专项调查。由地(市)科协填报《全国科普“站栏员”情况统计汇总表》,报中国科协农技中心。
   (五)网络科普设施专项调查
主要针对数字科技馆、科普网站、综合网站的科普频道等网络科普设施进行调查。由中国科协信息中心、中国数字科技馆等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网络调查。
    三、组织实施
   (一)总体协调
    由中国科协科普部和中国科普研究所牵头成立总体协调组。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总体工作进度;研究制定总体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指导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分类设施指标体系;指导各省开展专题调查工作;指导相关单位进行分类设施调查数据的汇总、分析;起草总体评估报告。
   (二)分工合作
    由中国科技馆、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中国科协信息中心等牵头,成立科技馆、自然科学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基层科普设施、科普大篷车、网络科普设施等工作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分类设施指标体系,进行分类设施调查数据的汇总、分析,起草分类设施的评估报告。
   (三)逐级填报
    各级地方科协根据本通知逐级组织开展填报工作。中国科协委托中国科普所适时对各省联络员开展监测评估培训工作,并对各省科协的组织实施工作给予适当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是落实《科普设施规划》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科普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推进调查工作;要对填报数据进行严格核查,采取有效办法,确保数据真实有效,避免漏报和重报。
   (二)加强指导,推动工作
    各级科协科普部要将监测评估工作与推进《科普设施规划》的实施相结合,与指导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科普基础设施能力提升相结合。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逐步建立对本地科普基础设施动态监测和评估的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本地科普基础设施的现状,形成本地的《科普基础设施情况报告》,为政府相关部门对科普基础设施宏观指导提供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推动出台地方的配套规划和相关政策,将《科普设施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材料报送
    请各省科协科普部于2009年5月25日前将负责调查工作的联络员名单报中国科协科普部基础处。
    请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填好的调查表和填报单位目录报至中国科普研究所。《科普“站栏员”情况统计汇总表》请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至中国科协农技中心。
    各调查表可以从中国科协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ast.org.cn
    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科普研究所
    联 系 人:李朝晖
    联系电话:(010)62103110(FAX)
    电子邮件:jiancepinggu@126.com
    业务指导单位:中国科协科普部基础处
    联 系 人: 邓 帆   楼 伟
    联系电话:(010)68788575
    传    真:(010)68526368
    电子邮件:dengfan@cast.org.cn
  附件:科普教育基地监测评估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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