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青少年
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科协、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教育厅直属中学: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13〕27号),按照中国科协、教育部统一安排,我省将组织110名高中学生参加2013年暑期“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北京和上海重点高校分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教育部
承办单位:有关高校,各省(市、区)科协、教育厅
支持单位:中国科学院
二、活动时间
2013年7月或8月中上旬,为期7天。
三、营员选拔
营员要求为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生,选拔要从自愿报名参与者中选取品学兼优、热爱科学、有科技特长的学生,选拔学生时注意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并要求具有流利的汉语听、说、写能力。营员选拔应适当集中,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每10名学生选派1名带队教师,带队教师要选择熟悉学生情况,认真负责的本校教师或科技辅导员担任。
四、活动方式
科学营活动以校内外结合方式进行,以校内活动为主,校外活动为辅。
(一)校内活动
1.高校名师科普讲座和对话交流,让学生了解前沿科技进展和名师成长成才经历,感受科学精神和科学魅力。
2.参观高校体现前沿科技进展的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等。
3.与高校大学生或学生社团进行科技文化交流。
4.参与高校开展的特色科技实践活动。
5.在高校内住宿、就餐、参观、体验高校生活,感受大学特有的文化和精神。
(二)校外活动
1.参观高校所在城市的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项目。
2.参观高校所在城市的科技场馆(如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等)、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园区或企业等。
3.游览高校所在城市内的著名历史文化景点。
4.在高校所在城市内安排有地域特色活动。
5.同一城市的高校,组织营员开展校际交流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营员出发前将在海口进行营前集中培训,统一出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经费安排
1.营员从当地到北京、上海的往返交通费、路途餐费由当地相关部门或个人自行解决。在北京、上海活动期间的所有费用由全国组委会承担。确有困难的营员,可由当地科协提出申请交通补助,待全国组委会确定后给予适当补助。
带队教师交通费、路途餐费由省级管理办公室承担,活动期间的所有费用由全国组委会承担。
2.营员及带队教师在海口市的食宿费、培训费等由省级管理办公室承担。
3.营员及带队教师赴北京、上海往返机票由省科协统一购买。
(三)请务必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营员和带队教师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科协青少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梁婧俏
联系电话(传真):65340396
电子邮箱:kxqsb@126.com
附件:1、2013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名额分配表.doc
2、2013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营员报名表.doc
3、2013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带队老师登记表.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