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
为面向青少年开展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对引导和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保持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提升青少年科学艺术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按照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的通知》(科协青发〔2021〕16号)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将组织全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参加2021年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时间:2021年6-11月
二、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含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面向全国中小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征集科学影像作品,鼓励广大青少年积极观察和研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通过影像视频的形式观察记录科学实践的过程,表达对科学的认识和理解,阐释科学原理,体现科学方法,展现科学精神。通过各种形式的展映展评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交流学习,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详细内容参见《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作品征集办法》(附件1)。
四、参与方式与进度安排
(一)学校报名
6月10日至7月9日,有意参加本届活动的学校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yxj.cyscc.org/)注册学校账号并提交学校盖章的注册信息表(信息表见附件2)。
(二)作品提交
7月12日至9月12日,通过认证的学校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提交推荐作品基本信息(作品推荐表见附件3),在主办单位指定公共视频平台上传视频作品。届时将在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三)评审与展示交流
7月中旬至10月,主办单位通过公共视频平台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开展作品评审。10月29日公布评审结果。11月,组织线上交流活动。
五、组织工作要求
请各盟市科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地区中小学校积极宣传,并认真开展辅导教师培训。支持中小学等单位发展相关内容的兴趣小组、开展社团活动,组织学生自主选题、分工合作完成科学影像作品,在活动中培养科学与人文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
附件:
1.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作品征集办法
2.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学校注册信息表
3.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作品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