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吉林省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梅河口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促进科学影像类科普资源的创作与推广,鼓励青少年以短视频、动画等手段参与科普创作,提升科学与艺术融合能力,按照吉林省科学节活动安排,吉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吉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2024年将举办第十二届吉林省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探求科学世界 感受光影魅力
二、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着眼于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展示科学探究成果,鼓励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进行艺术创作,作品类别分为科学探究纪录片、科学微电影和科普动画。
三、参加对象
在校的大学生(含高职)、高中生(含中职)、初中生和小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参加活动。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3月20日-4月28日为作品申报阶段。
申报系统操作指南上传至http://jilin.xiaoxiaotong.org/,请参与选手、校级管理员、各地管理员下载查看,并按照操作指南提示进行操作。
(一)参与选手
1. 本届活动参与要求请参照《第十四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2. 本届活动将采用网络申报系统进行报名,参与选手请登陆网址http://qs.jlstnet.net/进行申报。
3. 申报平台于3月20日零点开放,参与选手需在4月28日24:00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所有材料需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允许增减及改动。参与选手在申报期内要持续关注报名状态,出现问题及时修改,申报时间结束后平台自动关闭,无法修改及上报,未完成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4. 参与作品著作权声明表、作品申报表请在申报平台填写完成后下载,并按要求签章回传至平台中。
(二)各级管理员
各级管理员登录网址为http://qs.jlstnet.net/admin_2021/login.aspx。
1. 校级管理员
(1)各参与学校需指派1名科技教师作为活动校级管理员,对本校申报作品进行审核上报。校级管理员需在平台内申请注册,待所在地区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可有权限审核上报本校参与作品。
(2)新参与的学校需在注册平台下载“添加学校申请表”,已注册过的学校如需要替换校级管理员的下载“替换管理员申请表”,盖章后发送至各地管理员邮箱提交申请,学校名称请以公章为准。
2. 各地管理员
(1)省级管理员已为各地管理员统一分配平台管理账号,各地管理员需在4月30日16:00前审核本地作品,并在系统内上传所有参与信息统计表,完成上报工作。
(2)各地管理员在审核增加学校时,要先确认系统内是否有相同名字的学校存在,需按照公章名字添加学校。
(3)各地管理员在审核添加学校管理员时,先确认是否有重复的学校(每个学校每个项目只有一个管理员),若有新管理员需要替换的,要审核“替换管理员申请表”,需学校盖章后方可通过,同时上一个管理员账号禁用。
(4)各地管理员需持续关注邮箱,及时审核校级报名情况,并审核本地学校提交的添加学校申请表和替换管理员申请表,保障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3. 中、省直学校,大学
先由校级管理员审核后直接报送至活动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4. 活动组委会只接受平台提交的申报作品。
第二阶段:5月15日前为省级评审组织阶段。
活动组委会组织作品的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
第三阶段:6-10月为全国活动组织阶段。
活动组委会将按第十四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分配名额(原则上每省申报数量不超过40部)推荐省级优秀作品参与全国影像节活动,推荐参加全国的作品需登陆全国活动网址:https://yxj.cacsi.org.cn进行申报参与活动,具体要求等待全国通知。
第四阶段:11月末前为总结阶段。
将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奖励办法
1. 本届活动设最佳作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评奖比例标准:不符合作品要求的项目不予参评,初评之后,评奖比例为:最佳作品奖10%、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根据作品质量上下浮动不超过2%。
3.优秀指导教师奖。在获得最佳作品的指导教师中评选产生。
4. 优秀组织工作者奖。授予在活动组织宣传工作成果突出、效果显著的个人。
5. 优秀组织单位奖。授予在活动组织宣传工作成果突出、效果显著的组织机构。
六、相关要求
1. 请参与选手务必重视学术诚信,确保作品由主创团队亲自创作,无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版权行为,对于涉嫌抄袭的作品,由主创团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活动组委会保留追究参与选手学术道德责任的权利。
2. 凡是提交参与的作品,代表主创团队允许主办单位共享作品著作权和版权,允许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但不作为商业用途。
3. 申报作品请自行保存制作源文件,获奖作品如需要提供源文件格式,组委会办公室将与作者联系上传。
4. 主办单位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查重,往届影像节作品(或与以往申报作品雷同)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将取消单位申报和作者的参评资格。
5. 各级管理员请及时加入“2024年吉林省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教师交流qq群:648961844”进行在线沟通交流,网络申报技术问题及活动其他相关要求也将在群内发布,入群请备注“地区+学校+姓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宇迪
联系电话:0431-85261363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6255号
邮 箱:zyd981103@163.com
邮 编:130021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吉林省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第十四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实施办法
2.参评作品著作权声明表
3.作品申报表
4.各地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示交流活动管理员联系方式
吉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吉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