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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2010-07-07天津市青少年科技中心本文被阅读过10386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5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将于201087—1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我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均有项目进入决赛(见附件1)。请各区县立即通知有关项目作者做好如下工作:

一、填写青少年创新项目和科技辅导员项目参赛者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每张照片须注明姓名,JPGBMP格式)于本月10日前发邮件至天津市青少年科技中心:lijunkjzx@yahoo.com.cn,报到时将以此为准。
二、布展要求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 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各参赛选手(包括辅导员项目)需自行设计展板,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3展板小样电子版716日前发至lijunkjzx@yahoo.com.cn审查。

4)入选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方案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海报设计稿,并于716日前将电子板设计稿(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JPGBMP格式)发至lijunkjzx@yahoo.com.cn邮箱。组委会将按照设计稿负责统一喷绘并现场布展。(展板为90cm×120cm)。

三、本次活动我市入选项目参赛者统一组成天津代表团参赛。学生个人需承担费用1000/,不足部分由天津市青少年科技中心补贴。请于710日前将个人承担的费用交至天津市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技辅导员参赛费用自理,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交通费2000
四、培训事宜

为做好参加全国大赛的参赛工作,市青少年科技中心定于719-21日对参赛选手(包括辅导员项目)进行赛前培训,请提前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六、说明事项
1)请带齐一些必备的(实物作品、电脑、项目介绍、接线板等)参赛用品,洗漱用品、药品、换洗衣物及雨具。
2)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

3)本次活动天津代表团领队:

李军 电话:13602179141

E-MAIL :lijunkjzx@yahoo.com.cn

附件1.doc

附件2.doc

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

(作者:li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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