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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推广试验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

  自2011年以来,依托多家试点单位和全区上百所中小学校骨干教师,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效果非常显著。2006年调查体验活动在广西开展至今,全区每年均有2万多名教师、学生参与其中,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2015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将在广泛发动各地青少年参与的基础上,重点开展2015年试验单位创建工作。现将广西创建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方式

  活动推广试验单位创建工作将在全区14个市组织开展,通过活动主题网站在线申报管理平台,采取“市级推荐、资格认定、资源配发、活动开展、效果评估”的方式组织进行,各市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

  二、创建数量

  要求每市推荐4所以上活动推广试验单位。其中至少有1所农村学校(指县级及县级以下的中小学校);其他建议在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中推荐产生;除以上两类,也可推荐其他积极开展科普活动的学校。

  三、创建条件

  (一)申报试验单位的学校须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曾经参与组织开展过类似的科技活动。

  (二)申报单位须具备相对固定的专兼职科技教师队伍,科技教师人数不少于3名,对科技教师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培训给予经费和工作上的支持。

  (三)申报单位须在科普日期间(每年9月第三周)组织开展科技活动。

  (四)申报单位能够接受国家级和省级活动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上传活动信息、报送活动总结、提交活动成果等。5-10月期间,申报单位必须完成在线或纸质版本提交《活动调查表》200份以上,优秀创新方案作品3个以上。

   四、工作内容及进度

  (一)市级推荐

  2015年3月26-4月2日期间,由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组织发动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活动主题网站(www.scienceday.org.cn/2015)在线申报管理平台填报《活动推广试验单位申请表》(附件1)。4月3日,提交《各市申报活动推广试验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1.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应准备材料

  (1)此前参与当地科技周或科普日活动的代表性照片3-5张。

  (2)如参与过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请提交总结,以及去年参与活动的学生数量,在线数据填报的人数,以及参与优秀作品评选的项目数量。

  (3)学校科技教室、教师、学生的数量。

  (4)学校曾组织过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情况概要(200字以内),以及本年度拟开展此活动的安排计划(1000字以内)。

  2. 在线申报流程

  申报功能设置于参与学校在线管理系统内,进行在线申报,申报单位及其联系人应该完成如下流程:

  (1)登录活动主题网站参与学校在线管理系统(www.scienceday.org.cn/apply/apply/login.aspx)。

  (2)如此前已经注册本单位管理员账号的,请直接登录;如无管理员账号,请自行注册账号,并完成身份验证,成为本单位管理员。

  (3)在功能菜单中选中“申请成为活动推广试验单位”,填写内容并正式提交。系统反馈“正式提交成功”即可。

  3. 在线申报流程及技术咨询咨询

  电话:010-62180521;QQ:2032133564。

  (二)资格认定

  主办单位对推荐的活动推广试验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确定2015年度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推广试验单位名单,随活动启动《通知》印发各地。

  (三)资源配发

  主办单位将为活动推广试验单位直接免费配发200本活动手册和2套活动资源包。

  (四)活动开展及要求

  5-10月份,活动推广试验单位收到活动手册和资源包后,应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调查体验活动,并将活动成果(调查表、作品等)、活动总结、宣传成果等通过在线申报管理平台或邮寄等方式提交至主办单位。9月第三周全国科普日期间,主办单位将组织全国联动活动,活动推广试验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反馈至主办单位。

  (五)效果评估

  11-12月份,主办单位将根据在线申报管理平台和邮寄收到的活动成果、活动总结和宣传成果评定活动推广试验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从中评出2015年活动示范单位,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活动推广试验单位创建的参考依据。

  五、 其他要求

  (一)各市应组织本市的活动推广试验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申报条件,建立市级试验单位储备库。

  (二)各市选拔和推荐活动推广试验单位时,应尽可能考虑各个的县(市、区),以便活动推广试验单位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当地其他单位参与开展活动。

  (三)各市负责指导监督活动推广试验单位活动开展和资源使用情况,对收到活动手册和资源包但不开展活动的单位应及时提醒警告,督促其组织开展活动。对提醒警告后仍不开展活动的单位,主办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有权收回活动手册和资源包,并取消其活动推广试验单位资格。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科技馆813办公室

  联系人:潘丽 电话:0771-2809218

  邮箱:gxqshdk@163.com

 

  附件:1.《活动推广试验单位申请表》

             2.《各市申报活动推广试验单位汇总表》

               

                                   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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