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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保送时代之政策解读

2013-08-30中国科技教育本文被阅读过13776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本文转载自《中国科技教育》杂志2013.03/总第204期

  为了进一步为读者解读保送生政策调整的相关情况,及其对于学科竞赛和科学竞赛有可能产生的影响,本刊采访了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的蒙星副主任。蒙星副主任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从事学科竞赛和科学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参与了高考奖励政策调整的咨询工作。

  《中国科技教育》:请简要解读《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的出台背景。您作为相关竞赛的组织管理者是如何看待这种政策调整的?

  蒙星:高考保送和加分政策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高考保送和加分政策具有高利害性的特点,在政策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考生资格或身份造假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有些招生政策在执行中逐渐被异化,偏离了政策设计的初衷。社会要求规范和调整的呼声强烈。在2010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根据《纲要》的要求,教育部会同中国科协等有关部委,进行了认真调研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整通知”)。

  从2010年底五部委发布高考奖励政策调整文件至今,竞赛活动和高考奖励政策的关系以及调整后竞赛的持续发展,都是媒体报道的热点,同时也是我们竞赛主办和组织部门研究的重点。从本质上说,奖励政策从出台到逐步取消,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人才培养激励和选拔机制发展转变和逐渐完善的过程。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科协和教育部等有关部委陆续组织开展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青少年科学竞赛活动,同时由中国科协所属各有关全国学会主办了全国五项学科竞赛活动。随着活动的蓬勃发展,社会影响日益提高,逐渐成为国内青少年科技教育领域的品牌活动,为科技界与教育界联合培养青少年优秀人才搭建了重要平台,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培养和选拔科技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基于上述活动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从2001年开始,教育部针对上述竞赛获奖学生出台了相应高考保送和加分奖励政策。奖励政策的出台,极大调动了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参与科技活动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广泛深入开展。但同时,由于保送政策高利害性而引发了一些参赛作品成人代做、弄虚作假、干扰专家评审等一系列负面问题,尽管数量很少,但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影响了活动基础和品牌优势。同时,也为竞赛组织部门带来很多不必要的压力和困难。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招生渠道日益多元化、自主权不断提升,继续实行以往单纯保送的奖励政策,使高校在生源质量上承担着更大的风险,也不利于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广泛调研论证基础上,2010年11月,五部委出台《调整通知》。

  关于高考保送政策取消对于竞赛活动的影响,我认为要从正反两方面去分析。从积极方面来看,竞赛活动受利害因素影响力度明显减弱,活动逐渐回归本质,学生、家长等群体参与科研实践和竞赛活动更加理性,将为活动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环境氛围。而从负面影响来看,高考保送政策取消后,由于奖励力度减小和保送政策负面作用的多年积累,可能会使竞赛活动对学生、学校、家长、教师、专家等相关群体吸引力下降,参赛规模和作品水平在短期内会有所下降,为活动可持续发展带来瓶颈。不过,政策调整对于竞赛的影响,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具体体现出来。

  《中国科技教育》:从2010年11月教育部有关文件出台后,2年的过渡期中,政策调整对于科学竞赛和学科竞赛参赛学生规模和竞赛的组织实施都产生了哪些影响?竞赛组织者又是如何应对的?

  蒙星:为确保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在《调整通知》中规定了2011—2012年的2年过渡期,这种举措缓解了“一刀切”做法对各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冲击,但同时,受保送政策的高利害性的驱使,使过渡期成为保送升学的最后一批“船票”,竞赛竞争愈发激烈,社会各界对赛事组织和奖项评选关注度明显提升,竞赛组织工作难度急剧加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与高考保送政策相关的高一、高二学生参赛人数比例明显增长,高三和初中学生比例下降。

  2. 参赛作品成人化倾向加剧,高精尖项目比例增加,给专家测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3. 评委受社会因素干扰程度增加,影响评审工作正常开展和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4. 发泄型投诉问题增多,干扰赛事组织工作秩序。

  加强赛事组织管理,确保活动公平、公正开展,是决定竞赛持久发展生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各级竞赛管理部门的核心工作。政策调整文件出台前,中国科协领导针对加强竞赛管理工作进行了多次研究和部署。2010年1月,中国科协下发1号文件《关于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各级科协主管部门在加强赛事管理、规范专家评审、严格项目申报、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受理机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010年底,五部委文件出台后,科协各级领导多次专题研究过渡期内竞赛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并对组织实施、竞赛评审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首先,在管理上,严格落实2010年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组织纪律。

  其次,完善评审程序,加强评审监督。充实评审专家队伍,提高各阶段评审专家更新比例;初评环节实行网络跨区“背靠背”独立评审,组建评审监督委员会,对各阶段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加强社会监督。终评现场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受理投诉。对竞赛结果公示期内收到的署名和匿名投诉均进行核查处理。

  第四,加强基层组织工作者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各级赛事组织工作规范性。

  《中国科技教育》:过渡期结束后,在竞赛管理方面将作出哪些调整?

  蒙星:如何做好政策调整过渡期后竞赛的规划设计和组织管理,是各级竞赛管理者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政策激励作用的弱化势必会影响活动社会影响力和品牌优势,而功利因素的减少也会为活动持续发展提供健康的条件和氛围。这就要求我们管理者在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中转变观念、开阔思路、因势利导、谋求发展。从全国竞赛层面,我们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吸引力。竞赛终评阶段,在做好传统赛事评选基础上,组织开展丰富的学习、交流和体验活动,使赛事成为青少年展示、交流、成长的平台。第二,优化选拔机制,树立良好导向。侧重选拔符合学生知识结构和认知特点、富有原创性的研究成果,完善公平、公正的评审机制。第三,服务基层赛事,促进协同发展。在做好赛事组织工作基础上,下大力度开展基层指导和服务工作,推动竞赛优秀资源开发和共享,实现各级赛事管理规范化、工作标准化、成果信息化。第四,加强联系合作,实现多方共赢。加强与赛事相关的中学、高校、企业、基金会等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了解各方需求,规范合作机制,拓展合作平台,实现互惠双赢。■

(作者: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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