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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试点项目的通知

科协青发[2007]57号

2007-09-25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本文被阅读过13913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青少年部)、科普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于2006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科协发青字〔2006〕35号)。2007年,全国30家科技场馆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试点工作并初现成效。为巩固试点成果,促进该项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科协将在2008年继续推进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8年试点单位申报条件及要求
  本项目申报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青少年部)、科普部。试点单位为各地科技场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未成年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
  所有申请参加2008年试点工作的单位要与省级主管单位以及所在地区的教育管理部门或者学校共同制定出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要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操作性强。
项目申报书由各试点单位填写,经本省申报单位审核后,报送中国科协。
  1、获得2007年度一、二等奖的试点单位可保留2008年度继续试点资格,填写新年度项目申报书,经省申报单位审核后报中国科协,正式成为2008年全国试点单位。
  2、各省申报单位可协商后共同推荐所属的1-2个科技场馆或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未成年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参与2008年试点工作申报。被推荐的单位可以是2007年的试点单位,也可以是新加入的单位。
二、2008年重点指导单位申报条件和要求
  我中心将综合考虑各试点单位2008年工作方案和以往工作情况,选出三个单位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指导单位将与我中心聘请的专家组成员共同讨论并完善试点工作方案,一年中得到专家组不少于三次的现场策略支持和日常不定期的电话或邮件辅导。
  申请成为重点指导单位的条件和职责:
  1、工作主动性强,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各项具体工作,愿意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努力拓展与地方教育部门的交流、合作与协调;
  2、年度计划目标清晰,有1-2个需要重点突破的领域;工作策略明确,工作计划可操作性强,预期绩效评估指标明确。
  3、每次开展具体活动或工作前设计详尽的实施方案,保持与专家组不定期的沟通;及时进行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
  4、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确保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参与工作,同时能够为试点工作提供足够的物质和经费保障。
三、2008年试点单位及重点指导单位的确定
中国科协将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30个试点单位和3个重点指导单位,并提出工作建议。
四、 试点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1、试点单位及其工作方案确定后由申报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试点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督促试点单位按时报告工作进展。
  2、我中心将聘请专家组对试点单位进行现场或者其他方式指导,组织试点单位之间的交流、提供相关人员培训。
  3、中国科协将为2008年新加入试点工作的单位各提供3万元启动经费,启动经费直接拨付到各试点单位。
  4、2008年底,将继续对各试点单位工作进行评估,向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追加项目经费。
五、 申报方式
  单位可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www.xiaoxiaotong.org)下载项目申报书:《2008年“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地方试点项目申报书》。
  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10月30日
  电子文档请发至school@xiaoxiaotong.org,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提交至:北京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617室,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63906627
  联系人:曾筝

 


附件:2008年“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试点项目申报书.doc(可下载)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二ОО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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